5月14日上午,临澧县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召开,安排部署全县法律援助工作,研究解决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针对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、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、应当提交的申请资料、不予以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、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、部门如何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等方面问题,会议进行了详细讲解。
据了解,公民想要申请法律援助成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;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,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;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;住所地在本县或持有本县暂住证。在上述四个条件中,经济困难这一指标最为重要。
会议强调: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,使困难群众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援助的机会,依法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。